近日,和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莲淑带队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以法治监督助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检查组先后深入龙头山古墓群展馆、和龙市高级中学、民惠街道惠民社区、民宗局等点位,采取实地查看、现场问询、座谈会等方式,重点检查依托文旅资源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统筹教育资源推动各族学生共学共成长、建设互嵌式社区环境、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落实情况。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全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汇报,全面掌握《条例》落地实施成效,充分肯定阶段性工作成效。
检查组强调,全市各相关部门要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严格对标《条例》法定职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开展。深耕互嵌融合,持续推进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构建全方位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持续增进各族群众情感联结。厚植文化交融,立足边境、民族、文旅资源优势,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和创新性发展,搭建各民族文化互鉴互通桥梁。夯实教育根基,优化师资交流、公平招生、集团化办学机制,丰富民族团结教育载体,推动各族青少年共同学习、共同生活、共同成长进步。四是压紧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健全部门协同、全域参与的创建格局,补短板、强弱项、提质增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确保《条例》落地生根、走深走实,持续巩固全市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
和龙市委宣传部供稿
初审: 蔡文静
复审: 姜乃波
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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