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汪清县林业局接到县公安局百草沟派出所来电,称西城村村民发现一只野生狍子并对其进行临时救助。该局动植物保护科工作人员立刻联合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开展救助处置。
狍子是国家“三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也是汪清林区重要的野生物种。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了狍子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为避免其受到二次惊扰,工作人员在做好防护措施后,将其带回县林业局开展临时管护,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照料,监测各项体征,帮助狍子平稳度过应激期。
次日,经综合评估,这只狍子身体恢复良好,已具备野外生存条件。工作人员选定春阳镇上屯林场植被茂密、水源充足、人为干扰少的林区作为放归地点,将狍子安全运送至放生区域。
县林业局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守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如果发现受伤、受困野生动物,切勿私自捕捉、饲养,请及时联系林业部门寻求帮助。
来源:汪清县委宣传部
初审: 蔡文静
复审: 姜乃波
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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