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延边州采取三项措施营造各族群众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全方位守护各族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民生基础。
健全消费维权保障体系。构建多元化消费维权保障机制,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处置水平,让各族群众共享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2025年,全州新增在线纠纷和解企业11家,新建消费维权服务站14家,培育“七日无理由”退货实体店15家,累计为各族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5万元,以高效维权守护各族群众切身利益。
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在重要节假日和旅游旺季,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核查食品标识使用、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流程是否符合食品管理规定。同时,面向各族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维权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
提升来延游客消费体验。督促指导9家国际消费维权服务站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发挥14家旅游领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行业引领作用,实现消费纠纷源头化解,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积极响应游客诉求,组建工作专班,创新推出“有诉即办、提级督办”机制,高效畅通诉求渠道,推动服务品质不断升级,为来延游客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消费体验。
来源:延边州民委
初审: 王金顺
复审: 姜乃波
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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