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专题听取审议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落实情况、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对延边州推动“两个条例”落地见效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做法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为推动新时代延边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和实践指引。
4月13日至14日,州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深入珲春市、敦化市、汪清县、安图县等地社区、学校,实地察看基层社区和学校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民族文化融合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成效,通过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掌握延边州“两个条例”贯彻实施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系统总结了延边州在学习宣传条例、完善实施机制、聚焦民生保障、营造创建氛围、稳疆固边促进团结等方面的特色做法与成效经验。同时提出了在主线意识、综合协调、方式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一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强化思想统领。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两条例”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和年度考核,对履职不力者实行问责。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内生动力,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奖”,鼓励基层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二要以指导监督为手段,加强综合协调,坚持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年度计划职责任务。完善人大监督体系建设,各级人大要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实行定期督查与通报制度,同时加强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三要以效果导向为目标,创新方式方法。落实好《延边州“三共四同”互嵌式社区建设指引》,将民族团结进步元素深度融入城市建设中,聚焦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五个方面,推动全方位互嵌,建设好功能完备的社区,优化公共服务和居住布局,拓展群众参与社区治理途径,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各民族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高度认同。
来源:延边州民委
